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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兩種測定顏色的方法。本標準測定經(jīng)15min澄清后樣品的顏色。pH值對顏色有較大影響,在測定顏色時應同時測定pH值。
1.1 鉑鈷比色法參照采用標準ISO 7887—1985《水質顏色的檢驗和測定》。鉑鈷比色法適用于清潔水、輕度污染并略帶黃色調的水,比較清潔的地面水、地下水和飲用水等。
1.2 稀釋倍數(shù)法適用于污染較嚴重的地面水和工業(yè)廢水。
兩種方法應獨立使用,一般沒有可比性。
樣品和標準溶液的色調不一致時,本標準不適用。
2 定義
本標準定義取自照明委員會第17號出版物(CIE publication 7),采用下述幾條。
2.1 水的顏色
改變透射可見光光譜組成的光學性質。
2.2 水的表觀顏色
由溶解物質及不溶解性懸浮物產生的顏色,用未經(jīng)過濾或離心分離的原始樣品測定。
2.3 水的真實顏色
僅由溶解物質產生的顏色。用經(jīng)0.45?m濾膜過濾器過濾的樣品測定。
2.4 色度的標準單位,度:在每升溶液中含有2mg六水合氯化鈷(Ⅳ)和1mg鉑[以六氯鉑(Ⅳ)酸的形式]時產生的顏色為1度。
3 鉑鈷比色法
3.1 原理
用氯鉑酸鉀和氯化鈷配制顏色標準溶液,與被測樣品進行日視比較,以測定樣品的顏色強度,即色度。
樣品的色度以與之相當?shù)纳葮藴嗜芤?/span>(3.2.3)的度值表示。
注:此標準單位導出的標準度有時稱為“Hazen際”或“Pt-Co標”[GB 3143《液體化學產品顏色測定法(Hazcn單位——鉑-鈷色號)》]、或毫克鉑/升。
3.2 試劑
除另有說明外,測定中僅使用光學純水(3.2.1)及分析純試劑。
3.2.1 光學純水:將0.2?m。濾膜(細菌學研究中所采用的)在100mL蒸餾水或去離子水中浸泡1h,用它過濾250mL蒸餾水或去離子水,棄去zui初的250mL,以后用這種水配制全部際準溶液并作為稀釋水。
3.2.2 色度標準儲備液,相當于500度:將1.245±0.001g六氯鉑(Ⅳ)酸鉀(K2PtC16)及1.000±0.001g六水氯化鈷(Ⅳ)(CoCl2·6H2O)溶于約500mL水(4.1)中,加100±1mL鹽酸(p=1.18g/mL)并在1000mL的容量瓶內用水稀釋下標線。
將溶液放在密封的玻璃瓶中,存放在暗處,溫度不能超過30℃。個溶液至少能穩(wěn)定6個月。
3.2.3 色度標準溶液:在一組250mL的容量瓶中,用移液管分別加入2.50,5.00,7.50,10.00,12.50,15.00,17.50,20.00,30.00及35.00mL儲備液(3.2.2),并用水(3.2.1)稀釋至標線。溶液色度分別為:5,10,15,20,25,30,35,40,50,60和70度。
溶液放在嚴密益好的玻璃瓶中,存放于暗處。溫度不能超過30℃。這些溶液至少可穩(wěn)定1個月。
3.3 儀器
3.3.1 常用實驗室儀器和以下儀器。
3.3.2 具塞比色管,50mL。規(guī)格一致,光學透明玻璃底部無陰影。
3.3.3 pH計,精度±0.1pH單位。
3.3.4 容量瓶,250mL。
3.4 采樣和樣品
所用與樣品接觸的玻璃器皿都要用鹽酸或表面活性劑溶液加以清洗,zui后用蒸餾水或去離了水洗凈、瀝干。
將樣品采集在容積至少為1L的玻璃瓶內,在采樣后要盡早進行測定。如果必須貯存,則將樣品貯于暗處。在有些情況下還要避免樣品與空氣接觸。同時要避兔溫度的變化。
3.5 步驟
3.5.1 試料
將樣品倒入250mL(或更大)量筒中,靜置15min,傾取上層液體作為試料進行測定。
3.5.2 測定
將一組具塞比色管(3.3.2)用色度標準溶液(3.2.3)充至標線。將另一組具塞比色管用試料(3.5.1)充至標線。
將具塞比色管放在白色表面上,比色管與該表面應呈合適的角度,使光線被反射自具塞比色管底部向上通過液柱。
垂直向下觀察液柱,找出與試料色度zui接近的標準溶液。
如色度≥70度,用光學純水(3.2.1)將試料適當稀釋后,使色度落入標準溶液范圍之中再行測定。
另取試料測定pH值。
3.6 結果的表示
以色度的際準單位(3)報告與試料zui接近的標準溶液的值,在0~40度(不包括40度)的范圍內,準確到5度。40~70度范圍內,準確到10度。
在報告樣品色度的同時報告pH值。
稀釋過的樣品色度(A0),以度計,用下式計算:
式中:V1——樣品稀釋后的體積,mL;
V0——樣品稀釋前的體積,mL;
A1——稀釋樣品色度的觀察值,度。
4 稀釋倍數(shù)法
4.1 原理
將樣品用光學純水(3.2.1)稀釋至用目視比較與光學純水相比剛好看不見顏色時的稀釋倍數(shù)作為表達顏色的強度,單位為倍。
同時用目視觀察樣品,檢驗顏色性質:顏色的深淺(無,淺或深),色調(紅、橙、黃、綠、藍和紫等),如果可能包括樣品的透明度(透明、混濁或不透明)。用文字予以描述。
結果以稀釋倍數(shù)值和文字描述相結合表達。
4.2 試劑
4.2.1 光學純水(3.2.1)。
4.3 儀器
4.3.1 實驗室常用儀器及具塞比色管(3.3.1)、pH計(3.3.3)。
4.4 采樣和樣品
同3.4條
4.5 步驟
4.5.1 試料
同第3.5.l條。
4.5.2 測定
分別取試料(4.5.1)和光學純水(4.2.1)于具塞比色管中,充至標線,將具塞比色管放在白色表面上,具塞比色管與該表面應呈合適的角度,使光線被反射自具塞比色管底部向上通過液柱。垂直向下觀察液柱,比較樣品和光學純水,描述樣品呈現(xiàn)的色度和色凋,如果可能包括透明度。
將試料用光學純水逐級稀釋成不同倍數(shù),分別置于具塞比色管井充至標線。將具塞比色管放在白色表面上,用上述相同的方法與光學純水進行比較。將試料稀釋至剛好與光學純水無法區(qū)別為止,記下此時的稀釋倍數(shù)值。
稀釋的方法:試料的色度在50倍以上時,用移液管計量吸取試料于容量瓶中,用光學純水稀至標線,每次取大的稀釋比,使稀釋后色度在50倍之內。
試料的色度在50倍以下時,在具塞比色管中取試料25mL,用光學純水稀至標線,每次稀釋倍數(shù)為2。
試料或試料經(jīng)稀釋至色度很低時,應自具塞比色管倒至量筒適量試料并計量,然后用光學純水稀至標線,每次稀釋倍數(shù)小于2。記下各次稀釋倍數(shù)值。
另取試料測定pH值。
5 結果的表示
將逐級稀釋的各次倍數(shù)相乘,所得之積取整數(shù)值,以此表達樣品的色度。
同時用文字描述樣品的顏色深淺、色調,如果可能,包括透明度。
在報告樣品色度的同時,報告pH值。
附加說明:
本標準由國家環(huán)境保護局標準處提出。
本標準由中國紡織大學負責起草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奚旦立、陳季華。
本標準委托中國環(huán)境監(jiān)測總站負責解釋。
純水為無色透明。清潔水在水層淺時應為無色,深層為淺藍綠色。天然水中存在腐殖質、泥土、浮游生物、鐵和錳等金屬離子,均可使水體著色。
紡織、印染、造紙、食品、有機合成工業(yè)的廢水中,常含有大量的染料、生物色素和有色懸浮微粒等,因此常常是使環(huán)境水體著色的主要污染源。有色廢水常給人以不愉快感, 排入環(huán)境后又使天然水著色,減弱水體的透光性,影響水生生物的生長。
水的顏色定義為“改變透射可見光光譜組成的光學性質”,可區(qū)分為“表觀顏色”和“真實顏色”。“真實顏色”是指去除濁度后水的顏色。測定真色時,如水樣渾濁,應放置澄清后,取上清液或用孔徑為0.45μm濾膜過濾,也可經(jīng)離心后再測定。沒有去除懸浮物的水所具有的顏色,包括了溶解性物質及不溶解的懸浮物所產生的顏色,稱為“表觀顏色”,測定未經(jīng)過濾或離心的原始水樣的顏色即為“表觀顏色”。對于清潔的或濁度很低的水,這兩種顏色相近。對著色很深的工業(yè)廢水,其顏色主要由于膠體和懸浮物所造成,故可根據(jù)需要測 定“真實顏色”或“表觀顏色”。 水的色度單位是度,即在每升溶液中含有2mg六水合氯化鈷(Ⅱ)(相當于O.5mg鈷)和1mg鉑(以六氯鉑(Ⅳ)酸的形式)時產生的顏色為1度。